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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涧西区等11个县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落实“四早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年9月6日在涧西区等11个县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年9月6日6:30—9月6日12:00。
二、人员范围
洛阳市涧西区(含原高新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伊滨区辖区内及偃师区、孟津区、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栾川县县城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检测方式
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采取20:1混检方式。
四、管控要求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县区在规定的采样时间段内暂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五、注意事项
(一)应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在现居住地社区(村)参加核酸检测;住宿学生由学校联系相应医疗机构进校采样,走读学生在居住地社区(村)进行采样。
(二)各县区核酸采样点位以各县区公告为准。请居民携带本人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