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关镇出台《关于规范社区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文件,这标志着经过“三清两建”专项行动的治理,城关镇8个社区集体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该镇某社区每年都要为群众缴纳养老保险和“新农合”费用,这本是群众拍手称快的大好事,可缴着缴着出现了“断档”。原来,随着新农合每年所缴费用的不断增长,某社区集体经济收不抵支,欠了“民生账”。这种收益支出变负数的欠妥做法,不仅使社区群众怨声载道,而且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等也因资金短缺而大受影响。
今年开展“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后,城关镇针对社区集体经济资产和收益管理不规范的共性问题,经过深入了解、查账和研判,出台了社区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红头文件。明文规定:政策资金扶持的社区集体经济净收益少于5万元,当年度不再进行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全部用于下年度扩大再生产资金;若净收益大于等于5万元,社区当年度可收益分配,即:净收益的50%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公积金,20%作为社区集体公用金,20%作为居民股权分红金,10%作为基层党建及社区组织运转等经费。市场发展先行社区的集体经济收益,归全体社区居民所有,其比例分配:年度居民分红和普惠性政策享受,用集体资金缴纳的,不得超过年度集体经济净收益的70%,余下30%用于社区日常运转、集体经济再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困难救助、应急处置等,同时文件还对社区居民组层面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进行了科学规范。
红头文件的出台,使社区集体经济资产与收益分配得到规范性管理,收益分配统筹兼顾,科学合理,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据悉,城关镇“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按照“应收尽收、分类管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共收集资产类问题线索91条。镇级清产核资“破冰”先行,积累、推广其经验做法,推动社区资产清查走深走实、高质高效。据统计,截至目前,澄清收回门面房5间多平方,价值余万元;收回房产8处余平方,价值余万元;收回土地4宗、54亩,宅基地2份,林地余亩,现金22.3万元;厘清债务债权3项余万元,废除和规范合同31份。
来源:栾川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