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万元已经汇入执行款专用账户……第二笔万元已经汇入……7万余元的执行费也汇入账户……”
6月5日下午,在河南省栾川县法院执行局一楼会见室内,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将手机上不断出现的短信让执行法官看,在确认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官和当事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经过执行法官连日来不断的艰辛努力和付出,一起标的额余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年,被执行人洛阳某开发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李某借款万元,期限6个月。借款逾期后,因被执行人公司涉嫌刑事犯罪,公司经营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以无钱为由不予偿还,后申请人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公司偿还李某借款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于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经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因该公司已更名为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且该置业公司银行账户上只有零星数额的款项,并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了弄清楚该公司的状况,执行法官冒着酷暑数次前往洛阳某置业公司调查,该公司经理陈某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先把本金还清,因为现在公司刚起步,正处于发展阶段,利息部分能否让申请人减免一部分延期给付。
考虑到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如果强制执行,很可能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很多员工也将面临下岗。为使案件执行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了使企业有好的发展,执行法官数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沟通交流,经过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对利息部分作出了一定让步,双方当事人最终协商达成一致,被执行人于6月5日前将万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余款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素材来源:栾川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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