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对栾川检察院做出批示

11月25日,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就《河南法制报》专题报道《洛阳市检察机关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以高质量检察服务赢民心》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洛阳市检察机关推行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并要求推广。栾川县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批示精神,以“两个主动”、“两个自觉”,主动融合“四官进基层”,推进检民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娄会峰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栾川县检察院探索创新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搭建起了检民“连心桥”,是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样板”,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将此制度健全完善,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接地气、连民心”的桥梁纽带作用,擦亮品牌,结合“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积极开展矛盾调解、普法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实现检察机关司法供给与群众法律需求的高效对接,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此之前,11月19日,市检察院柳立兴副检察长到栾川调研“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时提出六点意见:一要推动服务进村,加强检察服务官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二要将宣传做到位,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三要注重工作资料收集、留存、建档;四要建立检民联络数据平台;五要建立社情民意的反馈机制;六是村里在进行各类表彰评选活动时将联络员列入,适当时候在全市推广。

针对娄会峰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院柳检提出的意见建议,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萌表示,将用“两个主动”、“两个自觉”进行具体落实。“两个主动”:一是我们的检察官主动联系联络涉农检察联络员,宣传检察工作,对专项检察工作进行推进;二是我们的涉农检察联络员要主动思考、主动行动,主动开展工作,比如说像王六娥、牛鸿儒。“两个自觉”:一是我们的检察官要把联系联络员工作养成主动自觉;二是我们的联络员应当将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养成主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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