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利用毗邻国家4A级景区抱犊寨的优势,把闲置小学校舍进行改造,建成了这个农家宾馆,仅今年夏天就接待游客近万人,村集体增加收入5万余元,现在我们为群众办事的底气更足了!”祖师庙村党支部书记付川感慨道。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栾川县出台《关于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年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实现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1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5%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目标。同时,提出年在9个省、市试点村的基础上,按照各乡镇所辖行政村总数的20%左右的原则,确定33个县试点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县坚持政策引领带动,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由各乡镇按照每个试点村平均30万元左右的资金对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先期建设;县财政按照每个村平均50万元左右的资金标准,按发展成效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产业发展带动,按照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思路,采取发展现代服务业、盘活闲置资产、开发特色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措施,走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混合经营型、联合经营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并举之路。坚持党员能人带头,引导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鼓励农村外出务工经商能人带项目、带资金回乡创业,牵头领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互利双赢。
目前,该县财政已拨付万元扶持4个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其中庙子镇河南村、杨树底村规划了光伏发电项目,潭头镇大王庙村、拨云岭村规划了乡村旅游服务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年确定的38个市、县试点村也分别规划了闲置资产盘活、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市场建设等产业项目,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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