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居民小区里建城市停车场官方回应收

近日有网友反映:今年三四月份时候,有个私营老板要强占南苑新村一号楼南边地块建设商业停车场,小区业主向栾川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政府反映反对意见后,栾川县自然局在网上公开回复业主,说这个地块不再建设社会商业停车场。现在,年10月30日,不知哪里来的施工队,再次强行施工,占用南苑新村小区业主拥有使用权、已经办过房产证的1号楼南边业主公共土地,去建商业社会停车场。

针对以上反映问题,栾川县住建局作出回应,全文内容如下: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建设停车场一事的关心和支持,南苑新村小区为保障房建设小区,土地属于划拨用地,该块土地属于南苑新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建成后,此地块一直闲置十余年,由于城市发展需要,为了缓解伏牛南路鸾州大道以南段停车难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在该地块建设一个生态停车场,建成后的收益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分,目前,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初步协议。

来源:栾川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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