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中小学不得强制绑定收费洛阳市教育局

重磅通知!

洛阳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

学校食品工作安全的通知

今后学生餐费

不得强制和延时服务绑定收费

不得委托第三方管理平台收取

跟小编一起了解详情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健全严控机制。学校食堂提倡自主经营,引进餐饮公司按规定公开招标,并进行备案登记。学生餐费原则上按月结算,不得强制和延时服务绑定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学生餐费一律由学校(或家长)和餐饮公司直接结算,不得委托第三方管理平台收取。陪餐人员和教师用餐须按成本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克扣、挤占学生餐费。

三、坚持公益普惠。学生餐应该按照营养均衡、公益性普惠原则,学生餐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提倡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协助、监督做好学生食品安全工作。

四、落实食堂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素养,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和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严格食品原料供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继续执行食材存储、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人员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等制度要求。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克)留样48小时以上。

六、确保学生饮食营养健康。各学校要依据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技术指南和标准,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校食堂应按照“减盐、减油、减糖、少煎炸”要求,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保证营养均衡。同时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学生传递科学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七、强化制止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各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与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粮爱粮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要改进供餐方式,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有效遏制餐饮浪费。

八、加强餐饮人员疫情防控管控。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校园出示健康码等相关证明,加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不得带病上岗,并主动报告学校,发现确诊和疑似新冠病例立即送到隔离观察室,通医院进行研判。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用餐结束后食堂应第一时间进行消毒。

九、严格校外供餐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全程监督,按要求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

十、建立监督机制。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膳食委员会,定期召开学校、家长、餐饮公司联席会议,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对食堂、餐饮的合理化建议,并监督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开展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纠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问题活动,开展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逐项问题进行整改、逐个学校进行落实。各学校也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做好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洛阳市教育局

年9月13日

事关栾川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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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贾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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