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法,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尾矿库事故发生,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栾川县提早部署尾矿库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试运行的尾矿库,要聘请尾矿库原设计或变更、扩容设计单位,对照安全设施设计和《尾矿库安全规程》,对尾矿库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标准逐项查找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治理建议,准确划定每座尾矿库的安全等级,形成《尾矿库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二、长期停用并且未进行闭库、销库治理的尾矿库,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准确划定每座尾矿库的安全等级,提出具体对应的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形成《尾矿库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三、已经进行闭库、销库治理的尾矿库,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逐库进行巡查,特别是针对连续强降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截洪沟、排水沟、上坝道路损毁、堵塞,坝面出现的冲沟、拉槽,周边山体出现滑坡迹象等各类问题,要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形成已闭尾矿库汛前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本次尾矿库汛前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县安委会根据尾矿库隐患排查情况印发专题通报,同时向包库县级领导以及相关企业和乡镇政府,发送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督促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安委会办公室对相关企业和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的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严格进行复查验收,逐项对照设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实地查验,并针对查验情况印发专题工作通报,对未认真开展工作,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乡镇通报全县,企业存在问题的顶格进行查处,闭环执法。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史银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