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却拒付租金,栾川法院强制腾房,租户被

11月17日,栾川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前往位于县城龙君花园小区,顺利清腾两套住房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县检察院、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受邀到现场,对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见证执行。

年5月,被执行人连某某与申请人刘某某、王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连某某向二申请人支付了年5月之前的租金,此后再无支付过租金,经申请人多次催交,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拖欠的租金。经法院判决,依法解除了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限被执行人连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二申请人两套住房,并支付拖欠的房屋租赁费。判决生效后,连某某未如期履行,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栾川县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法定义务。栾川县法院于年10月19日在执行标的所在房屋张贴清腾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十五日内自行迁出并将房产交还申请人。期限届满后,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避免申请人损失进一步扩大,栾川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该房屋进行清腾。在公证人员见证下,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责成申请执行人保管,将腾空房屋交由申请执行人处置。同时,对被执行人连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处。本案房屋的顺利移交,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栾川法院)

活动策划丨宣传制作丨全媒体推广

商务合作/

-

了解更多栾川事儿

请长按


转载请注明:http://www.luanchuanzx.com/lcxly/15373.html


当前时间: